# 分析 | 人为什么必然成为手段,而非目的——以婚姻关系中两性互掐的原理分析为例 {{:symbol:lovestab.jpg?nolink&200 |}}因为罗翔同学的大热,这两年,“人只能是目的不能是手段”这几百年前康德的老话,突然之间也被很多人提起。我想聊聊这句话,因为我觉得这句话很有意义,只可能在现实中然并卵,但却被人莫名其妙的抬得很高。我想聊聊到底为什么它会“然并卵”,以及,问题的起点在哪里,有没有可能有解。我会试着以家庭关系中两性互掐作为案例,来分析这个问题。 首先给结论:这是一句很有人文关怀的废话,是[人本思想]和[自由主义]对自身内生矛盾无法解决,提出的一种观念层面、道德意义上的修正。 可惜的是然并卵,以私权利为基础的社会的自然演化中,人必然成为工具人。 ## 以社会性别议题中的婚姻博弈为例 以社会性别领域中,家庭/婚姻关系中男女的角色和权责为例: 大家有没有发现,关于社会性别的社会议题争吵到处都是,满天满地的鸡毛。男女都觉得自己吃了亏,对方(个体或者群体)有问题,把自己工具化,而且往往在道德和公平层面争论。到处都是情绪,撕都撕不到点子上。 婚姻本质就是广义社会权益关系的交易和建构,也就是说,政治婚姻和买卖婚姻才是婚姻的社会本质……双方(及其利益相关方)都在这种关系里有意识无意识的算着帐,算着自己的投入回报合不合算,新成立的家庭结社中,己方在具体利益上和结构性权益中,是不是最有利。 有利的部分就理所当然,不利的部分就义愤填膺,加上自由市场式的“权力意识”的加持,谁都不愿意为了\[家庭结社\]中\[公共性\]需求和成本投入中,需要己方承担的部分进行妥协,坚定地捍卫着自己的“正当权利”——并将对方认可的“理所当然”和对其的“正当权利”的捍卫视为“不道德”或者“歧视”。 天地不仁,哪来那么多的歧视,让当事人处于不利境地的不满才是争论的现象起点,结合下一层的社会结构功能起点,然后加上观念系统的混乱,舆论市场里一锅粥。 每个人都只考虑自己怎么样才会更好(否则为什么要结婚): 1. 生活质量不能比婚姻之前低 2. 付出的钱和劳动不能比单身的时候高 3. 作为社会基本生产生活单元的家庭的社会化生产再投入需要的公共品/公共劳动,以前我单身时没有、现在有了,显然是对方造成的,所以对方承担理所当然。 ## 社交网络中婚姻及两性议题争论的事实和逻辑矛盾起点 看到没有,看到没有,这个逻辑里,人即是目的,也是手段,只不过作为目的“人”是“我”,作为手段的“人”是对方。问题出来哪里呢?现实逻辑和观念逻辑的共同作用: 1. 算帐算帐,要算总帐,包括以共同生活周期(一生或者一年都可能)的总需求、总价值、总成本,算是自己得到了什么、需要付出什么。都TM希望从中获得权益的增值,而不需要承担相应的付出。这就是一个无法做平的会计帐本。 2. 现代人的脑子被近现代的主流意识形态搅成了一锅粥,老想拿观念层面的东西去评价社会层面和自然层面的“现实”,不能说不对,只能说乱七八糟。弱化的公共标准,强化的主体标准 ,再被神化了的“自由意志”和主观化了的“道德律”加持——于是,“人”这个抽象对象中的“我”成了目标,而我之外的“他者”成了手段,无它,无限个实例化的生活场景中,“自由的人”的无限双标和自我意识过盛而已。 还是那个观点,不考虑基本面上的社会事实和自然事实,以及其上的客观逻辑及其演绎,总想在观念层面讨论“是非”和“应然”,不能说没有意义,但确实没多大意义,这就是一种原始的政治啊。有政治生活,但没有权威裁决,一切从个体的主观意志和权利标榜开始,这种争论注定是无解的。 喜欢这种争论的,只有那些\[代理人\](:媒体,律师,部分知识分子)们,他们可以做生意啊,至于一个个义愤填膺的人么,如果没有符号性价值(带来的资本性收益),具体的个人在[代理人]那里可能连工具人的资格都没有。谁说的“人只能是目的,不能是手段”,扯吧,\[人本思想\]和\[自由主义\]的起点之上,人必然成为工具人。 ## 关于罗翔和康德的初心和无奈 最后谈一下经常提及这句话的罗翔,他是一个专业的人、一个好人、一个有道德情怀的人,这个没有问题。只是,作为一个法学背景的人,主流的法学本来就是基于私权利和近现代“人本主义价值上”上的东西,他的认识局限性和道德意识的混合,在对于大量社会现实的无法提供技术性的解决方案的时候,基于道德意识和人文关怀,也就经常得提提了——是好心,但是没有意义。 人的被工具化,是这种“人只能是目的不能是手段”的道德表达背后的\[人本思想\]和\[自由主义\]的自然演绎,很悲哀,但无解,一个形式逻辑体系内生的矛盾,是无法在这个逻辑体系中得到解决的,需要在它更底层和抽象的形式逻辑体系中,才可能有一个解。否则,初心虽好,然并卵。 引用这句话的罗翔也是,说出这句话的康德也是,都是好人,他们提出了问题,也提供了一个没太大作用的方案,可惜人和社会有它们自己的运转逻辑,这句话最终有的只有审美价值,没有多少现实价值。 **联系方式** 邮件:[[mailto:vim@vim.org.cn|vim@vim.org.cn]] 网站:[[http://www.vim.org.cn|www.vim.org.cn]] 留言:[[:contact|联系vim同志]] {{tag>#blog #人权 #自由主义 #家庭}} ~~DISCUSSION:of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