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思想实验 | 从数理逻辑到社会观念 {{:image:seed.jpg?200 |}}**前言:生活很纠结,社会很复杂,需要一些抽象思维解开它** 这是一个思想实验,演示一下类数学的纯粹抽象逻辑,与人文社会实学议题是如何通过逻辑映射,进行相互分析论证的。正文共包括4部分,你可以用两种顺序读: 1. 对于一般人,建议按本文的顺序阅读 2. 对于抽象思维能力强的人,可以按的顺序读 声明一下:本文的目标是演示一种纯粹的抽象逻辑演绎过程,为实现不同层次抽象和现象的转换。借用了许多不同学科的概念,这些概念并不一定符合来源学科的正式表述,请暂时忽略这些差别,试着看看能不能理解其中的逻辑过程——再次强调:这只是一次思想实验,不保证逻辑严谨、不保证立场客观、不保证结论正确,仅供参考。 ### 3.话里有话的本质,低认知水平带来的社交困境 有没有碰到当你在某些时候和人发生争论时,说着说着,突然你就感觉不对了。为什么这个人说的话字面上都没问题,每句话拿出来看都是有道理的,但总觉得哪里不对,但又说不清不对在哪里;又或者,你感觉正在被对方往沟里(或者一个你不愿意去的方向)带,你意识到了,却摆脱不了——于是情绪化的冲突应运而生,又或者限入到无能狂怒中。 有些时候,你只能情绪化地认为这个人阴阳怪气、鬼话连篇、玩文字游戏,或者最多知道他可能是在偷换概念、错误归因、或者玩稻草人的辩论策略。都有可能,但如果跳出这种中观层面、带有主观色彩的陷阱,直抵观念底层的话。事实上可以这么理解: 在人与人的沟通中,没有一个意思的意思是“我只是某个意思”——话里永远有话,区别只在于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当一个人开始某种表述的时候,他就已经进入了某个【认知-叙事】模型,他并不代表他所叙述的对象,他往往是无法有效的定义、理解和描述他所讨论的对象的,他能代表的只是他用在描述对象时构成他自身的人格结构。 话里有话,有些时候确实是对方想讹你或者恶心你,但大部分时候,对方只是因为认知水平有限(当然,很可能同时你的认知水平也很有限),和你发生了逻辑和观念上的不合而已——当然,更常见的情况是:对方想是想通过逻辑、概念这些中微观层面的框架,把你套入更符合他自身的利益、观念和关系中。可能是有意的,可能是无意的,但这种权利关系的建构无时无刻不在,差不多也是人的一种存在本能吧。 这些场景似乎到前面这一部分,已经能说圆了,但是这是不够的,这只是对一类例子,在现象层面稍微做了一下展开,但后面的逻辑并不清楚。如果你想自己有能力弄清楚问题出来哪里,并且以后能举一反三的理解,我们需要一些抽象思考的意愿和能力。接下来的1和2就是提供了一些抽象的框架和逻辑,而4是在1、2、3基础上的逻辑演绎,你可以试着看看,能不能理解。可能很抽象,但是如果能够理解个大概,对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是有长效的好处的。 ### 1.点作为单元的本质与结构化展开 1. 点就是座标,座标就是基于一组维度的特定函数值的集合,定义出来的特定单元。 2. 点可以展开为无穷组的集合。在外部条件约束下,某些集合的分布概率极高,成为显性事件。 3. 点作为一个单元,基于相对性原则,具有不同尺度和复杂度上的实现。 说明:点的定义和使用是为了在满足相应认知和分析的需要,人为定义的单元,因为点的本质是其作为结构的特定条件实现的一种数理表述。在能确保相关认知和分析的逻辑程序能够走通的情况下,点本身的可能的复杂度是不重要的,它是否能成为一个有效可用的单元,取决于是否能有效的控制无关维度的影响。 ### 2.从数理抽象到认识论演绎 1. 可以把“点”理解为概念,把“维度”理解为构成这个概念的各个思维角度。在思维角度能被精确认知后,不同角度的认知集合,构成一个认知单元,这个单元就是概念。 2. 概念不是客观存在的绝对客体,而是主观建构的认知结构的分形。即:概念是基于你的认知基础,在特定条件下,由若干个认识角度的条件实现,共同组合成的微观认知集合。 3. 概念具有本质上的发散性、相对性和流动性。即:随着认识角度的切换,不同角度认知所立足的主客观条件的变化,以及认知作为一个逻辑事件的程序性实现,概念事实上不代表它自己,而是代表着构成它的更广泛意义上的认知基础。 4. “单元概念”本身就是一种“分形现象”;而当“单元概念”与特定的用于表述事实的信息集合结合后,形成“客观现象”;而当“单元概念”与特定的观念体系结合后,形成“主观现象”;而当这三者结合时,主客体融合为一个社会意义上更为一般性的“对象”,当多个这样的“对象”形成一个社会性集合,这种更为一般性的对象则形成了“社会现象” 5. 由于“社会现象”事实上是多重主观现象和客观现象的次级集合,所以它无法单纯的客观或者单纯的主观,而是一个具有本质上的客观相对性的复杂系统,但这种复杂系统一定程度上,可以通过逆向工程分析和理解的,虽然无法做到完全分析,但整出一个具有高度有效性的兼容框架是有可能的。 ### 4.从人的非自由本质,到人本思想的价值悖论 基于第3部分的现象描述,和第1、2部分的抽象分析。前面的论述,基本上可以演绎出一个结论:人格是观念和认知的产物,人只能在已有的观念结构中、基于一定的主体认知基础、在各种条件和目标的约束下,实现非常有限的理解和表达,以获得自己想要的,并附带使自身的人格系统形成一次现象意义上的实现。仅此而已,严格的来说,人的任何一种想法和言行,都只是一种观念结构和社会程序的条件实现而已,人格的能动性其实极其有限。 从来都没有所谓的独立之人格、自由之思想。人不是自由的,人的权利不是天赋的,人的价值和意义是被定义出来的,这些都是社会性的次级存在,并通过观念性的映射得以标榜出来。 任何一种强调“人本价值”高于“社会性价值”的价值观,体现的都是人的傲慢和自过意识过剩,都是一种不客观的主体意义标榜。而由此衍生出来的人本思想,归根结底就是一种爽文,它和网络上的那些种马文、玛丽苏文没什么本质的区别,都是一种断路的观念系统,只是显得更高级、更体面、更复杂而已,当然,也更有欺骗性——在此基础上的什么什么“主义”“价值”“正确”的性质也就那样了。 当然,人本价值固然是建构的,社会价值更是建构的。前面的内容并不是要解构意义、标榜虚无主义——相反,写这么多目标是要找回真正的价值本身。我们可以理解为:人的主体性价值和社会性价格,其实是同一事物的不同表述,人和社会互为存在基础,其功能和价值必须同时表述才有完整意义。而这种【个体-集体】的建构,形成的功能性价值本身,才具有原本意义上的正当性。人应该尊重自己非自由的客观事实,并回归到人的自然属性讨论起,人的社会性才具体讨论意义和价值。 ### 后记:生活是纠结的,但生活是可以被理解的;人是混乱的,但人是可以活明白的 以上,我们做了一次思想实验,从最抽象的数理逻辑开始,映射到人的认知系统中,再讨论如何结合生活中的具体场景,分析前面那些抽象的思维和模型,如何用于理解生活中,由于人的复杂性和模糊性,形成的人与人的矛盾上,并进一步解构了因为过度的人本思想标榜,而衍生出来的人本思想的价值悖论。 基于这样一个实验,希望的是通过对人本思想意义和价值的解构,实现一次系统论意义上的重构,将人的主体性和社会性理解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在此基础上讨论问题。这样一种相对性的、系统化的、动态进行中的【个体-结社】的认知和分析单元,可能对于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多元、越来越纠结的社会生活,可能会更有积极意义和可用性吧。 最后,再次声明,这只是一次思想实验,不保证逻辑严谨、不保证立场客观、不保证结论正确,仅供参考。以上。 **联系方式** 邮件:[[mailto:vim@vim.org.cn|vim@vim.org.cn]] 网站:[[http://www.vim.org.cn|www.vim.org.cn]] 留言:[[:contact|联系vim同志]] {{tag>#认识论 #数理思维 #社会分析 #思想实验}}